本报记者 何鋆棽
近来,在马尾主城区的大街小巷,时常可以看到市民骑着一辆黄黑配色共享电单车穿梭自如。据了解,这是一款名叫“小遛共享”的电动自行车,日前在马尾主城区进行投放运营。有不少马尾居民感受到了它的便利,不少居民已经将它当成了出行的一个选择。
家住君竹路的市民小李说:“之前坐公交车差不多要花十几分钟,现在家门口有了‘小遛’的停放点,每次出门只要扫码骑行,几分钟就到达目的地,非常方便。”
据了解,“小遛”共享电单车的定位是解决人们3到10公里的出行问题,车子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制造的,设计时速在20-25左右,属于新国标电动车,续航里程在80到100公里之间。
然而,在给市民提供便利的好处外,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也随之出现。记者发现,一些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在路边,不按规定摆放在指定位置,甚至有些直接停在人行道上。“电动车扫码就走的确方便,可是一些人不注意规范停放,像这样直接横在人行道上,给行人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。”市民张女士说道。
同时,也有不少市民也质疑“小遛”电单车的合法性。有市民认为,近年来,共享单车的无序停放已成为城市问题,而对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问题,相关部门应当及早出台有效举措,避免共享单车的难题再次出现。
“因为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,必然会出现因无牌被交警查处的情况,除了处罚外,车辆还有可能被交警暂扣,之后可能将面临被共享电动车企业索赔的局面。此外,‘小遛’单车并没有配备头盔,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了怎么办?”市民吴小姐表示。
对于部分市民指出的共享电单车“无序停放”等问题,工作人员说,他们给车辆设定了智能电子围栏,换句话说就是划定了固定停车位。“从试运行的情况来看,目前还没有发生车辆、电瓶被盗的事情,也仅仅接到过几起乱停放的投诉。”
对此,马尾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,小遛单车属于电动车,对于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,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同时,马尾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目前福州市道路状况及市民需求情况,暂不支持共享电动车在福州市投放运营。小遛共享目前尚未完成有关部门备案,属于违规运营,市民使用需谨慎。针对市民反映的违规停放等情况,近期执法人员将加强巡逻,对共享电单车违规行为进行整治。
交警提醒市民,骑行电动车出行,在骑行过程中务必全程佩戴头盔,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安全出行;停放车辆时,务必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位内,停车入位,并做到与其他非机动车辆车身方向保持一致;如遇临时锁车,需将车辆有序停放,避免影响行人以及车辆通行。